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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新中国成立后的灌县茶叶生产(上)‖李崎

作者:李 崎 来源: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10-06 11:07:49 浏览次数: 【字体:

新中国成立后的

灌县茶叶生产(上)

李 崎

三年困难时期的茶叶生产

茶叶,是灌县(1988年更名为都江堰市)历史悠久、久负盛名的主要特产之一。唐代时陆羽所著《茶经》和毛文锡所著《茶谱》就有称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茶叶从生产到收购,由私营为主改为以国营为主。

1950年,国家规定茶叶由公司销售,国家经销65%,私商经销35%。1953年后,私商经营逐年下降,到1956年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后,茶叶全由国家经营。

1958年,在灌县茶区流传着这么一首歌谣:

摇钱树,栽满山,遍地黄金堆如山,要叫荒山变丛林,要叫茶区人民幸福的歌儿永远唱不完。

至今,这首歌谣还能唤起我们同时代人的记忆。

1958年,灌县人民在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三面红旗”的光辉照耀下,茶叶生产战线上,同粮食、钢铁一样掀起了“大跃进”高潮。实现人民公社化,全县范围内的山地和沿山公社大搞高标准茶园;创办国营茶场和社队集体茶场,建立一批茶业生产基地;开办茶业技术学校(半工半读,学制2年),培养茶业技术人才。

1958年春,灌县县委提出茶叶增产3成5指标时,就有人感到没有把握,抱着和往年一样的无所谓态度,能干多少算多少。3月,根据全国茶叶会议和温江地委现场会议精神,把茶叶增产指标提到5成后,各种争论就开始了。有的说“茶叶采得凶,基肥施得少,5成全是空”。有的说:“茶树头吃土、尾吃露,它要长多少,谁也不知道”。因此,计划贯彻不下去。春茶结束后,灌县县委在中兴公社召开了茶叶生产会议,向全县山地区、丘陵区提出“鼓足干劲,力争上游,茶叶翻一番,争取上北京”的新奋斗目标,并开展学福鼎、赶黄冈和舒城的竞赛运动,把茶叶生产推向新的高潮。当年,全县茶园虫害蔓延成灾,受害面积达6500多亩,占茶园面积60%以上。为防止虫害蔓延,每个农业社不仅组织除虫突击队,用农药扑灭虫害,或大摆“火鐤阵”,火葬茶毛虫,而且把采茶妇女组成了情报网,哪里发生虫害,妇女马上报告,突击队立即围剿,做到虫害发生在哪里,就把它消灭在哪里。

由于茶园一改过去粗放的做法,精工细作,茶园里没杂草,农家肥、化肥一起上,施肥量为历年最多。以前茶叶生产是头春旺,二春、三春赶不上。1958年这一年,茶林四处茂,变成了三春赶二春;往年采茶到“霜降”,这一年“小雪”还在采茶忙。

1958年9月到1961年7月,灌县先后遭遇三次自然灾害。一是1958年9月4日岷江发生大洪水(流量为3420立方米/秒),二是1960年8月13日的大暴雨,三是1961年夏季的持续洪水。此后,1964年岷江又发大洪水,最大洪峰流量6450立方米/秒。当年,灌县虽然先后遭受几次洪涝灾害,但茶叶生产依然获得了好收成。

向峨公社茶树漫山遍野,茶叶产量历来位居全县产茶区第三位。1949年全年产茶278.3担(每担100斤),其中细茶32.15担,产茶地分布在七间房(龙竹大队)、木皮房(石瓮大队)、茶园坪(棋盘大队)、易家沟(月耳大队)、大坪(花龙大队)、苏麻地(鹿池大队)等地,主产青毛茶。1956年,全乡收茶578.9担,创历史最高生产水平。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茶业归公社所有,实行集体交售、国家收购、给予奖励的政策。

《向峨乡志》记载,由于“大跃进”和极“左”错误逐渐严重,“五风”泛滥,强调大兵团作战,挫伤了茶农的生产积极性,茶叶生产遭到一定的损失。1959年,向峨公社茶叶产量比历史最高生产水平的1956年下降30%。1961年体制下放,由于纠正了“五风”,向峨公社茶叶生产由生产队经营管理,但茶叶产量始终徘徊在300—400担之间。

向峨公社茶叶产量下降,也许只是一个个案。翻开灌县、彭县(1993年撤销,设立县级彭州市)、崇庆(1994年撤销,设立县级崇州市)、大邑、北川(2003撤销北川县,设立北川羌族自治县)等县的县志、乡镇志,不难看出“大跃进”期间,茶叶生产普遍不同程度地都相继出现了增产增收的大好局面。

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正值三年自然灾害时期。与向峨一山之隔的虹口,茶叶生产却是另外一番“高产”景象。1962年元旦刚过,虹口公社党委宣布4大队(高原大队)依靠种茶收入,实现了由穷队到富队的转变。

虹口是灌县细茶和边茶的主产区,民国时期年产细茶400担,粗茶2000担以上。到20世纪50年代初期,虹口有老式茶园800余亩,新式茶园1400余亩。虹口公社4大队,位于灌县西北部海拔800多公尺的高山地带。这里土质瘦薄,气候寒冷,曾是一个有名的穷队。1961年,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在“三面红旗”的光辉照耀下,虹口4大队认真贯彻“以粮为纲,全面发展,多种经营”的方针,坚持“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的根本制度,兼顾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充分发挥了人民公社的优越性,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依靠群众,艰苦奋斗,排除万难,战胜了连续三年的自然灾害,在保证粮食生产的前提下,夺得茶叶连续三年大丰收,由穷队一跃成为富队。

当年,虹口4大队共有4个生产队,132户535人,评级劳力293个。全大队土地有熟地面积824亩,火地面积396亩,土地内有茶的面积占620亩,共有茶园200亩左右,细茶产量1958年48担,1959年43担,1960年100担,1961年108担。1961年的产量占1958年的224.6%,占1959年的174.6%,占1960年的108.5%,亩产由1958年平均单产80斤,1961年平均单产61.5斤,提高71.6%,产值1961年达10393元,占1958年产值3085元的337%。质量方面,1958年没有一级茶,二级茶叶仅有100斤左右,平均单价49元。1960年卖给国家一级花茶500多斤,三级以上茶叶占56%,平均单价75元。1961年仅售给国家一级花茶达1978斤,占全年收购类的19.1%,平均单价也达到78元,社员收入也由1959年每户平均38.20元,上升到78.74元。

虹口4大队茶叶收入占全大队农村副业收入的比重很大,全年茶叶收入占90%以上,维护了大队的基本所有制。到1961年底,这个大队在银行的存款达1万多元,个别农户存款达1千元以上。为此,社员群众歌颂道:

“迈大步,登天堂,高原穷队变富队,男女老少喜洋洋。仓中粮食满,四季茶叶香,吃不完来用不尽,党的恩情似海深。”

1962年1月16日,虹口公社党委以《茶叶生产的红旗》为题,向全县介绍了4大队茶叶获得连续三年大丰收,实现由穷队变富队的基本经验。一是在党的领导下,认真坚持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的根本制度;二是妥善处理了小集体与个人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了社员的积极性;三是组织领导方面,在灌县县委和虹口公社党委正确领导下,大队党支部自始至终都抓紧了思想教育工作,并加强了对茶叶工作的领导。

1959年至1961年三年自然灾害困难时期,虹口公社4大队十分注重茶叶生产管理,大队与生产队之间都建立了责任制度——

在茶园管理上,大队将茶树随着土地划归生产队经营,努力固定到队使用,规定了粮茶工分一起计算的办法,以适应粮茶间作的特点。这样,既管粮又管茶,又省工省事。对成片集中的高产茶园,大队实行专门派工管理、单独计工的办法,并间作粮食、豆类、薯类作物,增加粮食产量,做到粮茶相互促进,达到高产丰收。

在采茶劳力安排上,除抽出技术熟练的采茶能手大量培训采茶人员外,还组织十姊妹等季节性采茶能手专业队(她们采茶的日工效平均在40斤以上,最高者采摘鲜叶90余斤),由大队统一领导和生产队集体负责相结合,进行季节性的经常采茶,做到先发先采,保证茶叶及时下树。在茶叶大批下树专业队不能负担时,就采取群众突击和校外劳力,与社员、学生利用工余、课余采茶,在农忙时期专业队又实行突击农业生产(互相换工支援,时间半天或1—3天不等)。同时,在农活上采取提早挖冬地,多种早玉米错开农时,减少逗工压力。由于合理安排劳力,不仅解决了从来认为不能解决粮茶逗工的矛盾,而且实现了自力更生,不靠外援。

在生产投资上,茶叶用肥分别性质,实施不同的办法。商品肥由大队统一购买交给生产队使用,农家肥由大队在布置积肥造肥时,一并布置茶肥任务,由生产队自己积自己用,大队根据施肥数量和质量好坏,折价付款。

在收益分配上,粗细茶采取两种办法。细茶收入如实上缴大队,粗茶收入采取提成办法,60%上缴大队,40%给生产队。

在积极性调动上,生产队对社员群众,坚持政治挂帅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办法,对评级劳力实行“定额管理,评工记分,超额奖励”的生产责任制。采茶定额根据不同季节和茶类分别制定:定额内评工记分,超额部分给予现金奖励,细茶每斤奖励4分,粗茶每斤奖励1分,等外级人员和社员、学生工余课余采茶,一律当天现金付酬,不计定额,细茶每斤付现金3到5分,粗茶每斤付现金1分。

在茶叶初制加工上,不仅采用了水力采机制茶,大大节约了劳动力,还实行“定额管理,超额给奖”与“不做隔夜茶”的生产责任制度。制茶人员每制一担干茶定为5个劳动日,所制干茶达到质量者给予奖励。不符合质量要求时,区分情况给予教育或赔偿。由于贯彻了“按劳付酬,多劳多得”的原则,充分调动了广大社员群众的积极性,促进了高原茶叶生产。

“大跃进”期间,虹口公社4大队(高原大队)茶叶的高产丰收,在当年不算离谱,应该说比较靠谱,或者说没有过分浮夸虚报产量、收入。当然,笔者这样说,并非想肯定“大跃进”的“浮夸风”,虹口4大队依靠种植茶叶由穷变富,不能不说是“大跃进”时期少有的靠谱的茶叶生产实践与茶农增产增收案例。

灌县茶叶联营公司的成立

灌县的茶叶,主要包括边茶、细茶,历来都主要依靠私商经营。清朝咸丰同治年间,“四大茶号”几乎垄断了灌县的边茶销售。《灌县志》记载,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后,川帮兴起,走松潘大路(灌松古道)的有裕国祥、利民、祥福、康民、庆福等茶号;也有走理番小路(汶马古道)的恶友恒丰久、德厚长、昌隆永、辰丰云等茶号;走青城后山牛头山小西路(灌县泰安三江水磨耿达一线)前往懋功(现小金县)、丹巴、扶边(现小金县扶边乡)、崇化(现金川县安宁乡,最早的名字叫葛尔拉依,清朝乾隆年间乾隆皇帝两征金川,取胜后改名为崇化县,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改名叫安宁)、绥靖(今金川县)等地的茶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灌县边茶总销量大致在5000担左右,销量最高的年份大约一万担。1956年后,茶叶销售通规国营,常年销量在4000担左右;1955年为最高,达到8800担;1964年最低,只有1400担。

民国时期,灌县经营细茶的主要有大同春、大同庆、复兴、清和、雷远记等茶号,年总销量1400担左右。1950年开始,私人经营日渐减少。1956年,统归国营经营。经营单位先后有灌县茶厂、灌县土产公司、灌县农产品采购局、灌县联社、灌县供销社、灌县外贸站(公司)、灌县茶叶联营公司等。常年销售细茶1000多担,1956年最高,为2350担。

1980年8月27日,灌县对外贸易站、灌县茶厂联合向当时的灌县革命委员会呈送了《关于成立“灌县茶叶联营公司”的报告》及《灌县茶叶联营公司实施章程》。

改革开放初期,灌县茶叶生产和管理的大致情况是:当时全县拥有茶园面积1.1万亩,其中1974年以来新开辟的茶园0.8万亩。1979年全县能生产粗细茶5100担,其中,细茶1500担左右,全年茶叶总收入大约20万元。

由于茶园管理水平较低,又没有常年性的专业组织,高杆作物也进入茶梯,因而茶园单产低。茶园肥培管理跟不说,投产迟缓。细茶平均亩产不到40斤,与全国平均亩产86斤相比差一倍多。那时,茶叶经营环节也多,费用开支大,种茶社队收入少,不利于调动广大茶农的生产积极性。茶场也严重短缺资金,没有一个新茶园能够在经济上自给。茶场劳动力组合较差,鲜茶采摘不及时、不标准,制成的毛茶质量低。

为搞活农村经济,加快发展茶叶生产,增加出口货源和满足人民群众的生活需要,灌县对外贸易站、灌县茶厂联合建议成立“灌县茶叶联营公司”。按照《灌县茶叶联营公司实施章程》,从茶叶生产、收购、加工销售,都由公司经营,形成农工商一条龙,缩减经营环节。把工商环节的利润返还部分给参加联营的种茶单位,进一步调动种茶社队的积极性。认真加强茶园的肥培管理,有计划地扶持茶叶生产,力争在1985年总产粗细茶10000担,为1979年的2倍左右,其中细茶6000担,为1979年的4倍左右,茶叶总收入100万元,为1979年的5倍左右。

《灌县茶叶联营公司实施章程》还规定,参加联营公社的种茶单位,有享受公社提供的无息贷款,扶持茶叶生产的权利。扶持费每项在2000元一下由公司掌握开支,2000元以上报上级审批。查阅联营公司年终所得联营的利润,只留30%作为扶持生产、扩大发展生产开支,利润的70%,按照交茶金额,返还给参加联营的交茶单位。茶叶联营发生的亏损由国营单位负责。该章程还对细茶内部结算价、粗茶内部结算价、茶叶鲜叶收购价和运杂费的计算等,作了详细列表说明。

1980年8月30日,灌县革命委员会以灌革发(80)126号文件,下发了《关于同意灌县对外贸易站、灌县茶厂成立“灌县茶叶联营公司”报告的通知》。9月,灌县茶叶联营公司正式宣告成立,公司设在灌县解放桥外,安装了3部手摇电话(127、552、441)方便开展收购和贸易工作。

1980年9月到1982年12月,灌县茶叶联营公司在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具体指导下,首先抓了40个重点茶园,面积约3700亩,茶叶产量以30—50%的幅度上升,个别茶园甚至成倍增长。这个时期,不仅集体茶园有所发展,社员私人种植的小茶园也开始兴起。

茶叶联营公司是生产者与消费者的桥梁。在工作实践中,该公司首先从生产出发,帮助茶农种好茶、管好茶,提高产量,增加收益;又为消费者着想,满足消费者需求,让消费者满意。公司既以销定产,又以产扩大销路,不搞闭关自守,取得了普洱茶出口闯新路、青城雪芽品质名列全省第二名的好成绩。

(未完待续)

作者简介

李崎,男,57岁,四川省都江堰人,大学文化,中共党员。中国红色文化研究会理事,川陕革命根据地历史研究会理事,中国红色旅游网专栏作家。四川省爱国工程联合会副主席,四川省作家协会会员,四川省李冰研究会会员,四川省关工委爱国主义教育宣讲团宣讲员,都江堰市长征历史文化研究会会长,都江堰市长征书院院长,都江堰市党史研究室特约撰稿人,都江堰市历史文化研究中心顾问,都江堰市融媒体中心资深记者。主要研究方向为红军长征历史、地下党历史、灌区水利历史、剿匪平叛历史、“大跃进”历史、防灾减灾历史等。著有《一个人的长征》《寻找中国红》《追梦》《寻梦红飘带》《震撼—感动—奋起》,参与编撰《中国共产党都江堰市历史》(第一卷、第二卷、第三卷)。个人撰写的有关红军长征、红色教育、红色旅游、地方党史论文或研讨文章,多次在全国性、全省性学术研讨会上交流并获奖。

来源: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作者:李 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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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唐志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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