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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省2023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2023年11月27日在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

来源:四川日报 发布时间:2023-12-13 09:54:00 浏览次数: 【字体: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四川省2023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23年11月29日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听取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省2023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四川省2023年预算调整方案。会议同意省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省2023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及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预算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2023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


关于四川省2023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2023年11月27日在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

四川省财政厅厅长 陈书平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省人大常委会安排,受省政府委托,现就2023年预算调整方案报告如下,请审查。

一、预算变动调整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1.全省预算变动。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未发生变动,仍为5358亿元。

  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12596.9亿元,加上中央增加下达我省一般性转移支付722.5亿元和专项转移支付457.7亿元、结转资金决算数较快报数增加的53.6亿元、浙江省援助0.2亿元,全省支出预算增加1234亿元,按预算法规定变动为13830.9亿元。

  此外,我省发行用于偿还存量债务的再融资一般债券125.2亿元,全部用于债务还本,不影响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中央增加下达我省一般性转移支付主要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182.7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114.6亿元;结算补助98.8亿元;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92.3亿元;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78.6亿元等。

  2.省级预算调整。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未发生调整,仍为988亿元。

  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的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3454.9亿元,加上中央增加下达我省一般性转移支付722.5亿元和专项转移支付457.7亿元、结转资金决算数较快报数增加的16.1亿元、浙江省援助0.2亿元,减去增加下达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1016.9亿元和专项转移支付699.5亿元,省级支出预算减少519.9亿元,按预算法规定调整为2935亿元。

  此外,我省发行用于偿还存量债务的再融资一般债券125.2亿元,全部转贷市县,不影响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省级增加下达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主要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170.4亿元;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163.8亿元;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141.1亿元;结算补助109.7亿元等。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全省预算变动。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的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2400亿元,由于彩票销售收入好于预期,调增彩票公益金收入预算10亿元,全省收入预算按预算法规定相应变动为2410亿元。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4944.1亿元,加上中央增加下达我省转移支付、调入资金等,全省支出预算增加123.4亿元,按预算法规定变动为5067.5亿元。

  此外,我省发行用于偿还存量债务的再融资专项债券154.8亿元,全部用于债务还本,不影响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2.省级预算调整。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的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102.6亿元,由于彩票销售收入好于预期,调增彩票公益金收入预算10亿元,省级收入预算按预算法规定相应调整为112.6亿元。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的省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159.7亿元,加上中央增加下达我省转移支付等26.3亿元,减去增加下达市县转移支付补助84.8亿元,省级支出预算减少58.5亿元,按预算法规定调整为101.2亿元。

  此外,我省发行用于偿还存量债务的再融资专项债券154.8亿元,全部转贷市县,不影响省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全省预算变动。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未发生变动,仍为118.2亿元。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的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为116亿元,因结转资金决算数较快报数减少,全省支出预算减少21.6亿元,按预算法规定变动为94.4亿元。

  2.省级预算调整。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未发生调整,仍为25亿元。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为21亿元,因清算收回相关市县国有企业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补助资金,省级支出预算增加2.1亿元,按预算法规定调整为23.1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全省预算变动。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的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6108亿元,受参保人数增加、缴费基数上调等因素影响,全省收入预算增加197.8亿元,按预算法规定变动为6305.8亿元。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的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为5477.9亿元,受基本养老金提标等因素影响,全省支出预算增加103.2亿元,按预算法规定变动为5581.1亿元。

  2.省级预算调整。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4010.5亿元,受参保人数增加、缴费基数上调等因素影响,省级收入预算增加47.5亿元,按预算法规定调整为4058亿元。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为3807.7亿元,受基本养老金提标等因素影响,省级支出预算增加33亿元,按预算法规定调整为3840.7亿元。

  以上2023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请予审查批准。

二、1至10月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以来,全省各级各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全会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发展战略,按照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审查批准的《政府工作报告》各项目标任务以及关于预算的有关决议,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持续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全省财政运行总体稳健。

  (一)一般公共预算1至10月,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575.5亿元,为预算的85.4%,增长18.4%。支出9982.8亿元,为拟变动预算的72.2%,增长6.3%。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13.2亿元,为预算的82.3%,增长23.9%。支出1803.6亿元,为拟调整预算的61.4%,下降8.2%。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1至10月,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2463.3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177亿元),为拟变动预算的102.2%。支出4700.7亿元,为拟变动预算的92.8%。

  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98.2亿元,为拟调整预算的87.2%。支出34.7亿元,为拟调整预算的34.3%。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1至10月,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9.8亿元,为预算的42.1%。支出17.9亿元,为拟变动预算的18.9%。

  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2亿元,为预算的49%。省级未实现支出,主要是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工作正在开展,待上缴完成后将根据收入安排支出。

  需要特别报告的是,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进度较慢,主要是部分市(州)将国有资本收益集中在第四季度上缴,目前各市(州)正在组织开展上缴工作。支出进度较慢的原因主要是部分市(州)对国有企业的资本金补充方案尚未明确,待明确后将根据方案安排支出。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1至10月,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135.3亿元,为拟变动预算的81.4%。支出4580.1亿元,为拟变动预算的82.1%。

  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376.5亿元,为拟调整预算的83.2%。支出3172.8亿元,为拟调整预算的82.6%。

  (五)地方政府债务为缓解地方政府债券到期偿还压力,财政部确定我省2023年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发行规模上限1672.2亿元。其中:再融资一般债券965.7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706.5亿元。省政府已在规模上限内发行再融资债券1623.1亿元。其中:再融资一般债券916.6亿元,省级使用130.2亿元,转贷市县786.4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706.5亿元,全部转贷市县。再融资债券按规定全部用于偿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不增加地方政府债务总额。同时,为减轻当期债务偿付压力,财政部下达我省偿还存量债务再融资债券额度280亿元。其中:再融资一般债券125.2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154.8亿元;全部转贷市县。

三、近期重点工作

  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省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按照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和本次会议提出的要求,全力以赴支持拼经济、搞建设,为冲刺今年目标任务、促进经济运行持续向好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一)强化收支执行管理。坚持“依法依规、应减尽减、应收尽收”,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主体税种的关注力度,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强化监测调度,努力实现全年收入预期。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从严从紧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快推动已分配资金实现支出,疏通资金使用堵点,切实提升各领域支出实现率。及时收回今年确定无法实现绩效目标的资金,统筹用于急需领域。持续加强财政资金管理,防止年底突击花钱。

  (二)促进经济恢复发展。围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经济持续向好19条政策措施,加快完善实施细则,多渠道开展政策宣传解读,推动政策直达快享,激励市县多作贡献、多拉快跑。切实管好用好国家即将下达的国债资金,督促加快使用进度,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和防灾减灾能力提升。全面落实六大优势产业提质倍增若干政策,支持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落实39个欠发达县域托底性帮扶政策措施,夯实欠发达县域发展基础。

  (三)保障财政运行安全。全面梳理各地区、各领域“三保”执行情况,及时补短补缺,切实兜牢“三保”底线。精准做好库款调度,全力保障民生政策兑现、困难群众救助等岁末年初重点支出。抓实隐性债务化解工作,用好中央支持化债政策,确保完成化债计划。加大财会监督力度,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良好财经秩序。

  (四)持续推动管理改革。稳妥有序制定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有关方案。推动建立共同财政事权保障标准,研究逐步推进同一市县不同领域的财政支出责任分担比例相统一。加快建立民生政策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不断提高民生保障水平。积极推进省级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优化调整事业单位经费保障模式,完善村级组织经费保障机制。持续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逗硬绩效结果应用。

四、2024年预算安排的初步考虑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建立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机制的意见》有关要求,现将2024年预算安排的初步考虑报告如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决策部署,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预算编制的原则和程序要求,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科学合理编制2024年预算。

  收入预算方面:根据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国家宏观调控总体要求和跨年度预算平衡的需要,参考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按照实事求是、科学预测、积极稳妥的原则,合理编制收入预算,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财政政策相衔接。根据当前经济运行态势,结合收入政策等因素进行分析,初步预计2024年财政收入运行与经济发展趋势基本保持一致。

  支出预算方面:推动资源整合、资金统筹和政策协同,增强省级财政调控能力。保持必要支出强度,优化支出结构,避免“撒胡椒面”,提升支出绩效,集中财力办大事要事,增强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财力保障,全力支持拼经济搞建设和高质量发展。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动态调整民生政策标准,逐步补齐短板弱项。

  我们将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按照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和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意见,扎实做好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为推动新时代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作出新的贡献!

来源: 四川日报
责任编辑:何晓波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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