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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关于报送2023年度部门大事记的函
川志函〔2024〕2号

来源: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1-04 09:37:13 浏览次数: 【字体:

省直各部门,有关单位:

按《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部门大事记编写报送工作的通知》(201858号)要求,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每年2月底前报送上一年度大事记为客观准确记录各部门(单位)贯彻落实省委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总牵引”“总抓手”“总思路”重要部署,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扎实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四川新篇章的有关举措及成效省地方志办决定开展《四川省直部门(单位)大事记(2023)》编纂工作现将稿件报送要求函告如下。

一、请各部门(单位)按《四川省直部门(单位)大事记》编写规范(附件1)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总结梳理2023年度大事记条目。

二、报送的大事记条目应立足全省工作实际,突出部门(单位)主责主业和年度重点、特色,突出大事、新事、特事、要事,力避事无巨细、记流水账,稿件字数应控制在6000字内可根据条目内容选配310幅图片(图片格式为jpg,图片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文字说明应要素齐全(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件)。

三、稿件经本部门(单位)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后,于2024年2月28日前将word格式电子版及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报送我办;为便于工作开展,务请同时提供稿件征集联系人(附件2)。

联 系 人:省地方志办省志工作处  陈婧妮  

联系电话:17828086812

电子邮箱:169214585@qq.com


件:1.《四川省直部门(单位)大事记》编写规范

    2.《四川省直部门(单位)大事记(2023)》稿件征   联系人名单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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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关于报送2023年度部门大事记的函


来源: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终审:江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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