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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探索公益诉讼观察员制度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来源:乐山市委党史和地志研究室供稿 发布时间:2021-08-02 10:46:56 浏览次数: 【字体:

搭建“观察员”平台。制定观察员选任标准,乐山市检察院联合团委、妇联、教育等部门,公开选聘教师、家长等组成“校园公益诉讼观察员”,选聘社区工作者、媒体记者等组成“社会公益诉讼观察员”,定期开展座谈培训,提升观察员能力。目前,已选聘3批共9名“校园公益诉讼观察员”和15名“社会公益诉讼观察员”。

建立“快走访”机制。落实未检检察官查核观察员反映的问题线索,对违法行为迅速收集固定 证据,启动公益诉讼程序,对存在潜在风险隐患的行为,第一时间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目前,已查核反映线索9条,联合开展专项检查 5次,立案1件。

推行“定期谈”复盘。建立未检公益诉讼会商机制,以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小结会等形式,召集观察员和相关部门通报线索查办和案件办理进展,确保依法、及时、准确办案。

来源: 乐山市委党史和地志研究室供稿
终审: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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