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县获省委省政府“县域经济发展进步县(市、区)”通报表扬
8月27日,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印发《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扬2019年度四川省县域经济发展强县(市、区)、先进县(市、区)和进步县(市、区)的通报》,根据县域经济发展分类考核结果,省委、 省政府决定,对泸州市龙马潭区、成都市双流区和西昌市等11个县域经济发展强县(市、区),宣汉县、通江县等9个县域经济发展先进县(市),攀枝花市东区、江安县等11个县域经济发展进步县(市、区)予以通报表扬。
四川此次表扬的31个县(市、区)是根据《四川省县域经济发展考核办法》, 由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按主体功能区,对全省183个县 (市、区) 2019年度的经济发展、城乡发展、民生改善、生态环境、风险防控 5 个方面共24项目指标进行考核测算后,选取产生的。
按照该《考核办法》规定,对获选2019年度“强县”“先进县”“进步县”的县(市、区),省级财政将分别给予6000万元、5000万元和3000万元的一次性财力奖励。同时,对获奖县(市、区)在项目建设、土地指标、招商引资、干部任用等方面予以激励。
来源:
江安县委党史研究室
终审: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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