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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四川省地方志工作要点

作者:谢鑫 发布时间:2011-08-04 14:02:20 浏览次数: 【字体:

2011年四川省地方志工作要点

 

  2011年是“十二五”发展的开局之年,是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的第一年,也是完成抗震救灾志和第二轮三级志书编纂的关键之年,全省地方志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以科学发展为主题,抓住机遇,高位求进,加快发展,联动推进抗震救灾志、第二轮三级志书、年鉴编纂,推进地方志资源建设和资源开发利用工作,促进地方志工作更好地为“两个加快”、为建设西部文化强省服务。

一、认清形势,统一认识,增强使命感

全省地方志系统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八次全会及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把思想和行动都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工作思路、重大部署上来,要创新思路,科学谋划,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使命意识和责任意识,找准服务大局、服务中心工作的切入点,强力推进四川地方志工作服务于四川跨越式发展。

当前,我省面临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扩大内需、地震灾区发展振兴、中央加大对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发展扶持力度的重大机遇,各级地方志部门和地方志工作者要抢抓用好机遇,挑起摸高,主动作为,服务大局。

二、坚持依法修志,健全地方志法制建设

2011年,各级地方志部门要继续深化两个《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认真总结贯彻实施两个《条例》和《实施办法》的经验办法,加强规范性文件、标准的制定、完善和清理工作。省志编委将按照省人大、省法制办的要求,完成《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实施办法》的修改工作;将制定有关省志质量标准、出版标准、年鉴编纂、旧志整理等规范文件。各级地方志部门要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对各地依法修志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视察,为依法修志工作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三、坚持重点突破,完成抗震救灾志编纂工作

2011年是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编纂工作的攻坚阶段,要继续做好为国务院抗震救灾志提供资料、初稿工作。《汶川特大地震四川抗震救灾志》各个分卷要全面完成编纂任务,6个重灾市(州)及39个县级重灾区要有序推进编纂工作。省志编委要继续加强对各牵头单位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制定有关抗震救灾志终审标准,开展志稿审定出版工作。各级各部门牵头承编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编纂工作领导,切实做好志稿总纂、评议修改、送审出版工作。2011年,省志编委将完成《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文献选编》的审定出版。

四、继续加强三级志书编纂工作

2011年是第二轮三级志书编纂工作的关键之年,各级各部门要把握总体工作进度,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在确保质量的基础上加快编纂进度。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志、市县志三审验收办法和质量标准的要求,组织好志稿评议修改工作。省志编委要加大对省志分卷和市州志编纂工作的调研指导、督促检查。各市州地方志部门要加强市、县(区)志编纂指导,确保编纂工作顺利推进。省志编委要加强省志出版印刷管理,统一规范省志体例,确保志书语言文字、文风规范统一,严把出版编校印制质量关。

五、加强指导管理,切实推进年鉴编纂工作

各级地方志部门要做好年鉴的编纂出版工作。省志编委将制定年鉴编纂规范,举办年鉴编纂人员培训班,切实加强年鉴工作编纂指导。四川年鉴社以及各级各部门要强化年鉴编纂质量意识,加强年鉴栏目及内容完善充实工作,在可读性、实用性、适用性上下功夫。各级各部门要按四川年鉴社组稿要求,按时提交《四川年鉴》所需资料。各市(州)、县(市、区)综合年鉴编纂要实现一年一鉴,公开出版。有条件的省直部门也要适时开展部门(专业)年鉴编纂工作。

六、大力加强地方志资源建设和开发利用建设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地方志资源建设,按照《四川省地方志资料信息工作规定》要求,加强志稿以及地方志资料收集,资料收集工作要做到管理有序、保管安全、便于利用。要拓宽收集渠道,做好对纸质、电子文档、录音、录像、照片等不同门类、不同载体资料的收集工作,特别要加强对口述历史、旧志、家谱、族谱、名人名作、重大事件等资料的收集。

各级地方志部门要抓住建设西部文化强省、加快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发展的机遇,开发各类特色文化、历史文化名城名村等地情资料,编纂特色志书,服务中心工作。2011年是建党90周年、辛亥革命100周年,各地要积极利用地方志资料开展爱国主义宣传教育活动,做好地方志资源宣传服务社会工作。要整合资源,加强与图书馆、档案馆、文化馆、党史办、学校、企业等协作。要根据《四川省旧志整理工作方案》的要求,发掘旧志资源,抢救保护、整理出版珍贵旧志。

七、加大地方志信息化建设力度

各级地方志部门要按照《四川省地方志信息化建设意见》要求,积极推进地方志信息化建设。要继续加大地方志“三网一库”(互联网站、党政网、办公网、数据库)建设力度。已建网站要完善栏目建设、服务功能,加强网站间互联互通,实现资源共享,要做好计算机数据库网站的安全保护和保密工作。对出版的地方志资料要进行数字化处理,新出版的志书和年鉴等地情资料应配光盘。要稳步推进地方志资料目录、全文数据库、多媒体数据库建设,有条件的单位还应推进照片、录音录像、旧志等专题数据库建设。2011年省志编委将进一步完善地方志资源网站,加强对全省地方志网站建设指导。

八、采取多种形式,切实加强地方志理论研究

各级地方志部门要加强地方志学术理论研究。通过志稿评议等多种形式,活跃地方志学术理论研究气氛。要充分发挥地方志协会的作用,深入开展学术交流活动。今年省地方志协会要完成协会换届工作。《巴蜀史志》作为理论研究的重要平台,要丰富内容,不断提高质量。要探索与社会力量合作,促进地方志理论发展的路子。省志编委要加强对地方志工作者的培训工作。

九、做好“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各级地方志部门要按照中央、省委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地方志工作“十二五”规划的工作思路、目标任务、具体措施,做到与中央和省上的规划建议相衔接,与地方志部门的工作职能相一致。要将五年中着重需要解决的问题,如方志馆建设、网站建设、旧志整理出版工作纳入规划予以安排,以提高规划的前瞻性和科学性。

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完善保障机制

各级地方志部门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把方志馆库建设、旧志抢救保护、地方志信息化和资源建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大对地方志的投入。切实加强地方志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努力创建“学习型、研究型、创新型、服务型”地方志机构,为地方志事业发展提供干部、人才保障。各级地方志部门要解放思想、拓宽思路,加大对社会资源的整合利用,积极借助和整合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以及其他社会力量,共同推动地方志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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