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行同志任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2017年8月18日发出的“川组任〔2017〕395号”通知,省委同意:赵行同志任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党组成员;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2017年9月6日发出的“川府函〔2017〕165号”通知,四川省人民政府决定:任命赵行同志为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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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2017年8月18日发出的“川组任〔2017〕395号”通知,省委同意:赵行同志任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党组成员;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2017年9月6日发出的“川府函〔2017〕165号”通知,四川省人民政府决定:任命赵行同志为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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