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关于刘艳平同志任职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11-03 21:57:0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各处,四川年鉴社:根据《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刘艳平同志试用期已满1年,考核合格,经省地方志办党组研究决定:刘艳平同志任主任科员。特此通知。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2015年11月2日抄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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