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关于刘艳平同志任职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11-03 21:57: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处,四川年鉴社:

根据《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刘艳平同志试用期已满1年,考核合格,经省地方志办党组研究决定:

刘艳平同志任主任科员。

特此通知。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2015年11月2日

抄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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