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关于重新任命邓瑜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10-13 09:54: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处、四川年鉴社:

根据《关于四川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更名等事项的通知》(川办发〔2015〕67号),四川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更名为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按照干部管理有关规定, 需对原四川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干部重新任命。经研究决定:

邓瑜同志任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综合处处长;

张德智同志任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正处级纪检员、机关党委副书记(与综合处合署办公);

蒋钟灵同志任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综合处调研员;

杨帆同志任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综合处副处长;

谢鑫同志任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综合处副处长;

陶利辉同志任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省志工作处处长;

张兆法任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省志工作处副调研员;

高伟明同志任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市县志工作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熊倩同志任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政策法规宣传处处长;

孙玉峰同志任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省情信息工作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刘忠安同志任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省情信息工作处副调研员;

张亚任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省情信息工作处副调研员。

主任科员及以下干部职务根据所在处自然变动,不再逐一重新任命。

以上人员原任省志编委职务自然免除。

特此通知。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2015年10月12日

抄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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