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关于重新任命邓瑜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各处、四川年鉴社:
根据《关于四川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更名等事项的通知》(川办发〔2015〕67号),四川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更名为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按照干部管理有关规定, 需对原四川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干部重新任命。经研究决定:
邓瑜同志任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综合处处长;
张德智同志任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正处级纪检员、机关党委副书记(与综合处合署办公);
蒋钟灵同志任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综合处调研员;
杨帆同志任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综合处副处长;
谢鑫同志任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综合处副处长;
陶利辉同志任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省志工作处处长;
张兆法任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省志工作处副调研员;
高伟明同志任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市县志工作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熊倩同志任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政策法规宣传处处长;
孙玉峰同志任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省情信息工作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刘忠安同志任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省情信息工作处副调研员;
张亚任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省情信息工作处副调研员。
主任科员及以下干部职务根据所在处自然变动,不再逐一重新任命。
以上人员原任省志编委职务自然免除。
特此通知。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2015年10月12日
抄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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