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关于谢鑫、曾亭曦同志任职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2-02 09:31:0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各处: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谢鑫、曾亭曦同志任职试用期已满1年,经考核合格,委党组研究决定:谢鑫同志任综合处副处长;曾亭曦同志任省情信息工作处副处长。以上两位同志任职时间从2013年12月23日起计算。特此通知。四川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2015年2月2日抄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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