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地方志办工作办公室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3-09 15:02:31 浏览次数: 【字体:

四川省地方志办工作办公室

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省地方志办职能简介

省地方志办是四川省人民政府直属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厅级事业单位。贯彻执行有关地方志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全省地方志工作;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要求,拟订全省地方志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和其他相关地情文献;拟订《四川省志》编纂方案,组织《四川省志》的编修,承担审查验收具体工作;组织、指导全省各级地方综合年鉴工作;组织《四川年鉴》编纂工作;负责收集、整理、保存地方志文献资料,推动地方志理论研究;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提供省情信息咨询服务;组织开展旧志整理工作;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省地方志办2021年重点工作

全年将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大局,坚持存史修志与开发利用并举,推动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坚持党建领航促发展。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确保地方志事业正确发展方向。继续抓严抓实机关党建工作,建强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队伍。二是存史修志固根基。做好第二轮修志扫尾和总结研究工作,编制第三轮修志规划,推进重大专题志书编纂。制订出台4个质量体系建设纲要。完成《新时代脱贫攻坚在四川》画册以及《四川方志中的红军长征记忆》编纂,继续做好《四川抗日战争志》等编纂出版。启动全省乡镇(街道)志编修工程。三是开发利用强资治。围绕基层治理、乡村振兴等重大课题深入研究,撰写资政文章,提供历史借鉴、决策参考。积极推进名镇、名村、名酒、名山、名水文化工程和川渝地方志合作协议落地,并组织编纂《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年鉴》。四是宣传弘扬兴教化。强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四史”宣传。开展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征文,编辑出版《巴蜀史志》特刊。探索开设方志馆分馆或阅览室,并推出一批方志文化优秀音频,编纂地方志简易读本。五是建强队伍强保障。探索地方志人才引培激保的有效措施,提升方志干部队伍素质。广泛吸纳各领域专家学者和熟悉地情的各界人士参与地方志工作,健全完善地方志专家库。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综合预算的原则,办机关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70.72万元、上年结转10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21.0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203.4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5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2.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8.67万元。省地方志办2021年收支总预算1480.72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9.14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项目经费和人员支出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办机关2021年收入预算1480.7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0.00万元,占0.6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70.72万元,占99.32%。

(二)支出预算情况

办机关2021年支出预算1480.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5.51万元,占57.78%;项目支出625.21万元,占42.22%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办机关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80.72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59.14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项目经费和人员支出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80.72万元;支出包括:支出包括:教育支出21.0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203.4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5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2.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8.6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办机关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70.72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90.04万元,主要原因是《四川方志中的红军长征记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年鉴》编纂和“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征文活动等,重点刚性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21.00万元,占1.43%;科学技术支出1193.44万元,占81.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56万元,占6.50%,卫生健康支出62.05万元,占4.22%,住房保障支出98.67万元,占6.7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教育支出(205)进修及培训(08)培训支出(03)2021年预算数为21.00万元,主要用于:参加日常培训工作,举办全省地方志业务培训会。

2. 科学技术支出(206)科学技术管理事务(01)行政运行(01)2021年预算数为598.2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 科学技术支出(206)科学技术管理事务(0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2021年预算数为595.2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省地方志办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行政单位离退休(01)2021年预算数为33.1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离休人员基本离休费、生活补助、630人员困难补助等经费支出。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2021年预算数为62.3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 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2021年预算数为49.3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职工医疗保障。

7. 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2021年预算数为12.7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

8. 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2021年预算数为63.0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直属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9. 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购房补贴(03)2021年预算数为35.6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职工购房补贴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办机关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55.5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49.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公用经费206.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办机关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0.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00万元。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1年省级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省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有关省市区以及省内市州方志办同行到我办指导、联系业务工作的接待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1年预算下降5.3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车辆运行费用。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2辆,旅行车(含商务车)1辆,越野车1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00万元,用于4辆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公务、开展业务活动等工作开展等工作开展。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办机关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办机关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办机关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36.57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3.89万元,增长11.31%。主要原因是差旅、培训等行政运行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办机关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4.5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车辆维护和保养服务。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办机关共有车辆4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1年办机关100万元及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年鉴社发行收入、入刊宣传收入等。
  4.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等。 
  5.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 科学技术(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 科学技术(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缴费。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4.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6.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7.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8.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1. “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单位收支总表

表1-1.单位收入总表

1-2.单位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1年省级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省地方志办2021年单位预算公开.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