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转发《关于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若干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川志函〔2020〕111号
来源: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12-31 18:13:07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市(州)地方志办公室(党史地方志研究室、地方志编纂中心):

现将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关于印发〈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若干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中指组字〔2020〕12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印发《关于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若干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中指组字〔2020〕12号)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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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转发《关于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若干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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