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关于提升地方综合年鉴编纂质量的意见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关于提升地方综合年鉴编纂质量的意见
川志发〔2021〕2号
各市(州)地方志办公室(党史地方志研究室、地方志编纂中心),四川年鉴社: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高度重视修史修志”的指示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把中央质量强国战略和省委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落实到地方志工作各方面,推动全省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国家战略和省委“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战略,现就提升地方综合年鉴(以下简称“年鉴”)编纂质量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使命担当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质量导向,以解决年鉴突出问题为重点,以落实年鉴编纂规范为主线,以完善年鉴工作机制为抓手,以增强年鉴社会功用为目标,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弘扬“三牛精神”,不断开创全省年鉴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一)强化使命意识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要高度重视修史修志”的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年鉴对推动地方志事业转型发展、助力文化强省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和现实作用,不断强化“为党立言、为国存史、为民修志”使命感、荣誉感和责任感,高度重视、科学实施年鉴质量提升工程,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新征程、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贡献力量。
(二)明确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关于实施地方志工作质量提升行动的意见》(川志发〔2018〕39号),把提升年鉴编纂质量作为实现地方志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作为全部年鉴工作的核心重点,推动年鉴编纂水平不断提高。“十四五”期间,推出一批堪存堪鉴的精品年鉴,年鉴服务中心大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功能作用有力凸显,基本实现四川由年鉴大省向年鉴强省转变。
(三)加强组织实施
坚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具体组织实施”的年鉴工作体制。各级地方志机构充分体现和发挥“组织实施”的主体地位和责任,围绕年鉴工作开展需要,明确组织责任,建强编辑队伍,全面加强制度和机制建设,强化地方志机构对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地方综合年鉴工作的规划、组织、督查等职责。主动加强与各级各部门的沟通协作,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强化共识、凝聚合力,推动各级各部门各尽其职、各司其责,努力形成齐心协力、众手成鉴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严格遵循规范,打造年鉴精品
明确年鉴的定位和作用,遵循年鉴编纂规律和规范;把严格执行编纂规范作为有效提高年鉴编纂质量的主要依循和衡量标准,为打造精品年鉴提供根本保障。
(一)强化规范意识
全面组织学习、认真弄懂吃透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印发的《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规定》(中指组字〔2017〕6号)、《关于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若干问题的补充规定》(中指组字〔2020〕12号),以及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印发的年鉴质量规范相关要求,确保年鉴编纂工作行之有据、行之有序、行之有效,为年鉴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严格执行规范要求
坚持结合本地实际,把握年鉴编纂体例,明确在分类、归属、层次设置、条目编纂、特色体现、体系性、系统性、逻辑性、规范性、权威性等方面的规范要求,确保年鉴编纂规范落到实处、落到细处。
1.政治观点正确。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内容符合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外宣政策及港澳台政策等。
2.结构合理。框架分类科学、层次清晰、领属得当、编排有序。框架年度特点和地方特色突出。
3.资料翔实。资料(包括图片、表格)真实、准确,能正确反映事物发展的脉络和轨迹,并具有为现实服务的价值和存史的价值。
4.内容恰当。重点突出,详略得当,客观反映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条目选题选材准确、有效、新颖、系统,有效信息含量大,记述要素齐全。无违规记述涉密问题或敏感问题等情况。内容年度特点和地方特色突出。
5.行文规范。记、图、表、录等表现形式配合得当,使用规范。各层次标题简洁、准确、规范。使用记叙文、说明文等文体,文风朴实,记述流畅,语言简洁。语言文字、标点符号、汉语拼音、数字、计量单位使用和图照选用等,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6.印刷符合出版规范。装帧美观大方,内容校核精准,差错率不超过万分之一。
三、坚持多措并举,落实全程管理
充分认识年鉴编纂是一项专业性强、体系性强的综合性文化工程,坚持用全程、科学、系统的思维和方法做好年鉴工作管理,统筹落实编前、编印、编后“一盘棋”规划,突出编纂、出版质量管控重点,全面开展大纲审查评议、流程优化设置、出版印制监督、编辑队伍建设、监督激励等工作,向管理要质量、向管理要成果,确保年鉴编纂质量稳步提升。
(一)执行大纲审查制度
坚持实施年鉴编纂大纲省、市、县三级层层联动审查工作制度。前移质量关口,聚力提高审核意见质量和审核实效性。下一级年鉴编纂大纲于每年3月底前报上一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审核;上一级地方志工作机构于4月底前通过召开评审会等方式集体审核后,返回审核意见。下一级地方志工作机构要认真研究、充分吸收审核意见,修改完善编纂大纲。
(二)提高组稿工作质效
推进稿源质量管理,建立完善年鉴组稿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加强与供稿单位的沟通协调,细化指向要求,提高组稿效率,从源头上提高年鉴供稿质量。
(三)落实文稿审校机制
建立完善科学规范的审验机制,坚持落实好年鉴初审、复审和终审“三审”制度以及“三校”制度,严把政治关、史实关、体例关、编校质量关。
(四)重视出版印制质量监督
落实年鉴装帧设计、印刷相关技术性要求;建立可行的出版印制监管机制,加强与设计方、承印方的沟通交流,确保出版印制质量稳步提升。
(五)强化编辑队伍建设
建设合格稳定的编纂队伍,不断提高编纂能力。注重搭建互学互鉴平台,鼓励、支持年鉴编纂人员发挥主观能动性,自觉加强编纂业务和其他专业技能的学习研究。通过开展各类业务培训会、评鉴研讨点评会、交流互鉴会、网络视频学习会、微信群QQ群答疑会,积极开展年鉴理论研究,加强年鉴业务钻研,不断提高年鉴业务水平。
(六)推动典型示范引领
鼓励申报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实施的精品年鉴工程,培育一批有影响、有特色的精品年鉴品牌。结合本地实际,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积极探索开展优秀年鉴、精品年鉴打造路径。各市(州)要落实优秀年鉴培育计划,发挥典型示范带动引领作用,推动本行政区域综合年鉴质量整体提高。
(七)发挥质量检查作用
建立质量审查制度,确立省、市、县三级年鉴质量检查机制。实行出版成果定期逐级上报,加强编纂大纲复核和综合质量评价;每年开展不同形式的年鉴成果评奖,充分发挥全省地方志优秀成果评奖等活动的激励作用,营造良好氛围,引领事业发展。
四、落实时效要求,确保当年出版
严格执行《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规定》“年鉴应逐年编纂,做到当年编纂当年出版”的要求,全面落实年鉴编纂一年一卷、公开出版,确保当年卷当年出版见书。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四川年鉴社切实将年鉴的时效性要求作为一项刚性任务予以落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早安排早部署,每年1月底前启动年鉴当年卷编纂工作,做到抓早、抓细、抓实。在人员调配、进度计划、工作质量等方面明确要求与责任,细化任务与措施,于12月底前如期编纂出版,做到质量与进度相统一,增强年度资料性文献存史资治的社会价值和现实功能。
凡地方综合年鉴未实现当年卷当年公开出版发行的,其年鉴不纳入四川省地方志系统优秀成果评奖等次奖项序列。
五、加强开发应用,服务地方发展
地方综合年鉴是系统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情况的年度资料性文献,在资政辅治、招商引资及对外开放合作中具有重要的宣传作用。各级地方志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提出的“地方志工作应当为地方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服务”的要求,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为年鉴工作注入崭新的使命要求和时代内涵,推出个性鲜明、特色突出、质量一流的年鉴成果。
贴近现实需求,充分发挥年鉴经世致用、鉴往知来功能,有效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不同地区的社会需求。在抓好编纂出版的同时,开发年鉴衍生产品,鼓励编纂出版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版、英文版本、年鉴简本,丰富年鉴产品序列,延伸年鉴生态链条。建立完善年鉴交换机制,扩大年鉴受众面与影响力,丰富年鉴藏书。探索年鉴数字化、信息化路径,推出手机版、网络版、电子加密U盘等成果形式,创新年鉴传播载体。加强年鉴的宣传推介,为社会公众全面认识了解本地综合情况提供权威可信的资料信息,更好地服务本地党政决策、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需要。
全省各级地方综合年鉴遵照本意见执行。除地方综合年鉴外的其他行业年鉴,可参照本意见执行。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2021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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