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实施方案
四川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全面实施《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推动全省地方志系统贯彻落实依法治省的各项目标任务,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强化地方志工作,推进地方志依法行政进程,保障地方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纲要》的总体部署,结合我省地方志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省地方志系统各项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纲要》,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做到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执法公信力不断增强、法治精神深入人心,在全系统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二、组织领导
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和领导责任制。成立由委党组书记、副主任马小彬任组长,党组成员、副主任罗亚夫,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王孝平任副组长,其他厅级干部和机关各处(社)负责人为成员的省志编委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省地方志系统贯彻落实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法规工作的领导兼任,日常工作由政策法规宣传处负责。
全省各级地方志机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贯彻落实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注重结合实际、整合资源,形成整体优势,确保工作扎实有序推进。要制定工作措施,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要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行政执法水平,提高法律服务水平。领导干部要带头履职尽责,把贯彻落实《纲要》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安排布置,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
三、工作措施
(一)完善学法用法制度,深入开展普法教育
完善省志编委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坚持在每周工作例会前组织处级以上干部开展学法讲法活动制度,学习内容包括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地方志工作规范、制度;定期开展法律法规专题讲座、集中培训等活动。
结合地方志工作实际,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纲要》的主要内容,深刻领会《纲要》的精神实质、特色亮点、核心内容和要求,为推动《纲要》的贯彻实施打好理论基础。
(二)积极推进地方志依法行政建设
1、做好《地方志工作条例》、《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两条例、一办法”)的宣传、贯彻、实施工作。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的优势,通过开办法制专栏、专题、讲座,与普法活动结合,广泛开展地方志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自觉学习贯彻“两条例、一办法”和地方志工作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
2、抓好全省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工作人员的学习贯彻,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班、座谈会等使地方志工作者全面、准确、熟练地掌握“两条例、一办法”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树立起依法修志和执法用法观念,增强地方志工作者执法守法意识;按照点面结合、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的原则,组织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认真学习“两条例、一办法”。要通过不定期对各地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好与“两条例、一办法”要求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推动地方志工作的法制化真正落实。
3、认真贯彻《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省志编委要依法制定、备案、审查、清理、修订和公布地方志工作规范性文件。结合地方志工作实际,制定有关年鉴编纂、方志馆工作、地方志信息化标准等文件,以规范全省地方志工作。
(三)深化地方志行政权力依法公开运行
按照省政府法制办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委机关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对涉及公民、法人等切身利益的决策,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加强地方志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建设,依法梳理行政执法依据,清理行政职权,录入行政职权目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完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的编制和监察点风险点的设置,确保行政权力运行规范化、公开化。
建立地方志工作行政执法依据定期梳理和公布制度,健全委机关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岗位责任等制度。
(四)深化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
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开设公开政务微博,落实信息公开责任。定期编制、更新、公布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地方志工作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健全政务信息公告公示及保密审查制度。开设和完善政务服务及互动,公开方志馆查阅利用、地方志行政执法、地方志数字化成果咨询等服务流程。进一步推进信息化深度应用,加快完善地方志网站,加强地方志信息网上发布工作,广泛实行网上办事、网上服务,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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