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开展依法治省宣传教育月活动的实施意见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3-31 08:28:20 浏览次数: 【字体:

        四川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关于开展依法治省宣传教育月活动的实施意见

根据四川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四川省司法厅《关于集中开展依法治省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川法组办[2014]7号)要求,结合我委实际,提出本实施意见。

一、组织机关干部、执法人员集中开展一次《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学习培训。时间:415日前;内容:《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王东明书记在全省推进依法治省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四川省依法治省2014年工作要点》。

二、组织参加全省依法治省知识竞赛。具体按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进行。

三、在《巴蜀史志》、《省志编委简报》及“四川地方志”网站等媒体及时发布依法治省活动信息及地方志工作法规。

在《巴蜀史志》第3期进行集中宣传,刊发《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依法治省宣传教育月活动信息及图片(含各市州、县市区地方志办公室宣传贯彻《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活动信息及图片)。

四、在机关会议室和走廊的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发宣传标语,内容为“治蜀兴川重在厉行法治”、“全民守法依法办事”、“夯实治蜀兴川法治根基”、“推进依法治省 建设法治四川”、“知法守法用法,和平和美和谐”等。

五、编印《地方志工作法规资料汇编》,利用“挂包帮”、“走基层”、党员“双报到”等活动深入基层、社区发放,进行法治宣传。

四川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2014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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