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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1年1月31日在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来源:四川日报 发布时间:2021-02-06 22:15:13 浏览次数: 【字体: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1年1月31日在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黄新初


各位代表:

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的主要工作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之年、脱贫攻坚决战之年、“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取得重大战略成果极不平凡的一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以来的决策部署,围绕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脱贫攻坚等重大任务,在大局中强化责任担当,在大战中依法履职行权,在大考中展现人大作为,扎实做好立法、监督、代表等各项工作,人大工作取得了新成绩,为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作出了新的贡献。

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共召开 7次会议,审议21件省级地方性法规,通过10件,其中制定3件,修改4件,废止3件;审查批准41件市州地方性法规和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听取和审议32个专项工作报告,开展8项重点课题调研,对15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6项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决议;审议通过19件任免案,依法任免164人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完成了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任务。

一、全力保障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严峻挑战,省人大常委会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部署要求,组织全省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全面投入、齐心战疫、助力发展,在波澜壮阔、艰苦卓绝的大战中,生动诠释了人大的职责使命。

强化法治保障“双胜利”。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扎实抓好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的执行落实,督促“一府一委两院”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置。由常委会领导带队,派出2个检查组,深入4个市州、9个区县,并委托17个市州人大常委会,重点对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相关决定实施情况进行集中检查,推动依法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交易,促进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助力野生动物致病风险防范,督促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规定,筑牢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法治防线。

加强监督助推“双胜利”。针对国外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国内疫情防控任务艰巨的情况,听取和审议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报告,督促有关方面切实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加快改革完善公共卫生应急和疫情防治体系,继续有力有序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听取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服务业发展情况、川猪产业发展和保供给情况、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等报告,推动落实“六稳”工作和“六保”任务,促进贯彻省委“农业多贡献、工业挑大梁、投资唱主角、消费促升级”的部署,助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恢复、稳定向好。

组织代表服务“双胜利”。组织动员全省各级人大代表投身抗击疫情、恢复生产活动。开展人大代表走访企业、走访群众专项工作,五级代表积极响应、踊跃参加,聚焦解决疫情对企业和群众带来的困难,用三个月时间,走访企业约7万家,走访群众160余万人,提出建议4万多件,转交办理3.6万件,推动解决了一大批具体困难,为推进复工复产、夺取“双胜利”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全力助推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

省人大常委会聚焦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坚决扛牢历史担当、政治担当,与全体人大代表和全省人大工作者一道,倾情投入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的伟大历史实践。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落实省委脱贫攻坚重大部署,从法治保障、工作监督、代表作用、机关帮扶等方面发力,积极行动、全力推动,为全省如期完成全面脱贫任务,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了人大智慧和力量,书写了值得铭记的光荣和骄傲。

开展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分别带队,深入5个市州、6个县、30个贫困村,围绕巩固成果、迎接验收、防止返贫、后续帮扶等关键环节,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补齐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民生保障等方面的短板弱项,推动实现高质量全面脱贫。从2015年出台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以来,省人大常委会系统谋划,持续开展8轮执法检查,覆盖88个贫困县,推动依法治贫、依法扶贫、依法减贫,用法治规范扶贫工作、稳定减贫政策、强化脱贫责任,确保全省扶贫开发、脱贫摘帽在法治轨道上有力推进。

加大脱贫攻坚监督支持力度。重点督办“加大贫困地区专项债券发行力度”“精准施策预防返贫”等代表议案建议,组织代表听取2020年新增政府债券对贫困地区支持情况汇报。督促有关方面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发挥资金最大效益,省级财政下达贫困县新增专项债券322亿元,比上年增长96%。督促有关方面健全防止返贫的监测帮扶机制,持续跟踪脱贫县、脱贫村、脱贫人口收入变化和“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及时帮扶,动态清零,确保脱贫成果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听取和审议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进展情况报告,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持续开展“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再行动”活动。组织五级人大代表深入贫困群众,宣讲党的扶贫政策,帮助解决群众困难。5年来,代表累计联系贫困户42万余户,走访慰问贫困群众140余万人次,提出建议意见20多万件次,协调扶贫项目7万多个,提供就业岗位22万多个,资助贫困学生15.5万人次。各级人大代表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初心使命。

此外,按照省委统一部署,省人大机关用心用情做好盐源县定点扶贫工作。5年来,选派帮扶干部35名,协调帮扶项目250多个,协调到位资金约11亿元,在发展集体经济、建设基础设施、培育特色产业、控辍保学、禁毒防艾等方面,提供支持帮助,定点扶贫地区面貌发生了可喜变化。

三、科学推进立良法保善治

省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突出立法重点,创新立法机制,提高立法质量,为治蜀兴川提供了有效法治保障。

紧扣高质量发展立法。制定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明确相关主体的法定权益,禁止各类侵害行为,从公平竞争、平等保护、依法行政等方面,强化相关主体法律责任,切实维护企业和企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加快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巩固“放管服”改革成果,构建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公开透明、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公正文明、严格规范的法治环境。推动制定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建立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促进政策治理向依法治理转变。修订华侨权益保护条例,为四川高质量发展凝聚力量。作出资源税适用税率的决定,完成修订测绘管理条例,推动制定通用航空条例和质量促进条例。

加强民生领域立法。制定工伤保险条例,扩大参保范围,强化对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工伤保险权益保障。加快制定老鹰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保护跨行政区域水源地,保障群众饮水安全。推动制定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促进城乡文化均衡发展,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推动修改基层法律服务条例,发挥近民便民利民优势,更好满足群众法律服务需求。推动修改农药管理条例,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地方性法规专项清理,切实保障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加快社会治理立法。制定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对传统村落的认定与规划、保护与监督、发展与保障作出规范,彰显民族特色,弘扬文化魅力,留住乡愁记忆,促进乡村振兴。修改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作出调整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依法保障村民、居民参与基层治理的民主权利。修改司法鉴定管理条例,从执业、监管、服务等方面作出新的规范,更好保障诉讼活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动修改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促进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推动修订公共消防设施条例,深入调研、精心指导、及时审查批准攀枝花、阿坝、甘孜、凉山等市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促进完善依法治火法制体系。

探索跨地区协同立法。开展川渝人大协同立法,重点在生态环境、交通建设、营商环境等方面加强合作,积极探索构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法治体系。与云南、贵州密切合作,积极协调推动“三省共立”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加强全流域协同保护和监督,共筑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强化立法统筹协调。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健全人大主导立法机制,发挥立法专家库、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评估协作基地的作用。把代表议案建议作为编制立法工作计划、制定修改法规的重要依据,组织代表参与立法调研、论证、审议等工作。法规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畅通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加强对市州、自治县立法指导,健全完善审查程序,支持制定针对性强、适用管用的地方法规。制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定,对269件规范性文件开展备案审查。对63件党内法规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

四、依法开展监督工作

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依法监督、正确监督、有效监督,聚焦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聚焦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大事难事,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切实增强监督的主动性、及时性、权威性。

加强预算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推动落实省委关于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优结构、防风险的财政工作要求,两次听取和审议预算调整方案、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支持依法发行政府债券、统筹财力合理安排支出;审查和批准2019年决算,促进政府及相关部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听取和审议省级财政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和安排情况报告,督促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加大对民生领域和重点地区的支持力度。听取和审议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部分预算单位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情况报告,对6家单位整改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强化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提升审计整改效果。听取和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和审议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督促管好用好国有资产,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

加强民生工作监督。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听取和审议2019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节能减排工作情况报告,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人居环境改善。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执法检查,推动建设文化强省。听取和审议民族地区卫生发展十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报告,促进提高民族地区健康水平。开展禁毒、国安等领域有关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报告,促进平安四川建设,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下个人信息保护专题调研,促进有关方面完善制度规定。

加强司法工作监督。首次把听取和审议“两院”半年重点工作报告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督促依法履行审判和检察职能,增强司法监督法定性和权威性,促进司法为民、司法公正。督促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司法应对,做好涉疫情矛盾纠纷化解和案件办理工作,为抗击疫情、促进发展、维护稳定提供司法保障。听取和审议省政府、省法院、省检察院关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专项工作报告,将常委会对相关问题的审议意见附上具体事例,印送“一府两院”研究处理,督促解决典型问题,推动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开展川渝人大联动监督。贯彻落实川渝两地党政联席会议部署,两次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座谈会商,先后签订川渝两地人大“协同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合作协议”和“协同合作事项”,确定联动监督项目。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同步听取和审议两地政府关于成渝中线高铁建设推进情况的报告,推动项目加快建设。

五、支持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为人民用权、为人民履职、为人民服务,深化拓展代表工作,强化履职服务保障,促进代表更好发挥主体作用。

组织代表视察调研推动重点工作。围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选题,组织开展人大代表专题调研。组织部分国、省人大代表集中视察成都东部新区规划建设、电子信息产业、医药产业、现代农业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西部文创中心建设和大运会筹备等工作,积极出谋划策,提出意见建议,为重大项目、重要改革、重点任务提供支持。

认真办好代表议案建议。健全完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机制,强化精准交办、重点督办、跟踪查办、定期催办,切实提高办理质量。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提出的17件议案,已全部审议完毕,所涉及的12件立法项目,其中2件已进入审议程序,4件已纳入立法计划或规划,2件待上位法修改后作相应修改,4件作进一步调研论证。代表提出的1031件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代表建议办理满意率、基本满意率达99.3%。同时,选取意见较为集中、反映较为突出的10件建议,作为常委会重点督办任务,由常委会领导牵头,专委会协调,相关部门办理,取得了良好效果。

深化“双联系”工作。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常态化联系基层省人大代表制度,加强双向互动交流,促进代表依法履职。持续扩大代表对常委会、专委会和工作委员会工作的参与,邀请代表21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召开 2次列席代表座谈会,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用好网络履职平台和代表之家、代表工作站、代表联络室,推动代表就近就便通过“家、站、室”,联系群众、履行职务。

强化代表履职保障。结合疫情防控形势,继续加强代表履职培训,组织国、省人大代表参加“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法典主要制度与创新”“美丽中国建设”等5期线上学习培训。加强信息服务,推送重要时政、人大工作和代表履职信息61期。加强代表经费使用管理,落实履职补助制度。建立10个省人大代表专业小组,发挥代表专业优势,组织开展特色小组活动。组织42名代表参加“两院”联系代表活动。

六、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省人大常委会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制度建设,充分运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深化“四讲四有”人大建设,推动自身建设取得新进步。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举办常委会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组成人员学习会,持续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上下功夫。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制定加强向省委请示报告工作措施,完善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清单,向省委请示报告重要工作19件次。召开 16次常委会党组会议,及时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

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时隔五年召开的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关于新时代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完善发展的决策部署,明确四川人大工作的方向、重点、任务和举措,并出台指导性、针对性很强的《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为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会前,省人大常委会协助做好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的筹备工作,派出7个调研组分赴14个省(区)考察学习、提出建议。会后,认真传达学习会议精神,从坚持党对人大工作全面领导、围绕中心大局履职尽责、深化拓展代表工作、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研究贯彻意见,分解工作任务,细化责任措施,组织全省人大系统抓好贯彻落实。

改进纪律作风。制定关于进一步严肃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会风会纪的规定,强化会议请假管理,严格履职要求。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加强“守纪律、讲规矩”警示教育,持续深化“以案促改”工作,支持派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履行职责,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完善制度机制。坚持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合理安排全体会议、分组审议,坚持常委会列席制度,动态调整列席范围和方式,确保各项工作、会议、议程都符合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向社会广泛征求年度监督工作和重大事项决定工作建议。定期邀请县乡人大负责同志列席常委会会议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编制《人大预算联网审查监督数据信息提供规范》6项地方标准,推动监督规范化、常态化。加强调查研究,形成加强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地方人大协作与法治保障等11篇调研报告。制定常委会信访工作办法,完善人大信访工作联络协调机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832件次,推动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增强工作合力。积极争取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指导,受委托开展农机促进法、慈善法实施情况检查,配合反不正当竞争法执法检查,做好调研、法律案意见征集等工作。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建立定期会商、沟通协商、专项工作交流、基层工作对接等合作机制,协同推进区域发展。服务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对新当选的883名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进行培训。加强对市县乡人大的工作指导,密切上下联动,提升人大工作整体实效。

省人大常委会围绕国家总体外交战略,服务全省对外开放大局,接待国外议会、友好组织、侨团侨领来川访问考察,邀请驻蓉领事机构的总领事、领事官员旁听省人代会,宣传展示四川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进步和成绩,推动对外友好合作持续深化。加强人大新闻宣传工作,通过“一报一刊”、“两微一端”、人大历史陈列馆等平台窗口,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大工作和人大代表履职成效,组织“人大代表走访企业、群众专项工作”系列报道,受到广泛好评。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主题活动,加强宪法法律宣传,弘扬宪法精神,营造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

认真做好审查批准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前期工作,深度参与调研、论证、编制过程。听取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总结评估报告,组织相关专委会、部分人大代表和专家,听取“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有关情况的报告,提出建议意见,督促加强顶层设计、做好规划衔接、完善指标体系。采取网上发布公告、深入市州调研、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规划纲要草案形成后,组织省人大各专委会、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部分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省人大代表,进行研究论证、征求意见,凝聚谋划“十四五”、奋进新征程的智慧和力量。

各位代表,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体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委会组成人员,以及省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履职尽责、辛勤工作的结果,是省政府、省政协、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和市县乡各级人大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的结果,是全省各族人民充分信任、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有:立法工作质量有待提升,新的立法需求、立法模式需要进一步研究;监督工作有待加强,监督机制、方式、手段等需要完善,监督实效需要进一步增强;服务代表的工作水平有待提高,与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联系需要进一步密切;制度执行和严格管理还有差距,工作举措需要进一步强化;机关廉政建设还有短板,纪律作风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常委会将虚心听取代表和各方面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

2021年的主要任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开局之年,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做好人大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以来决策部署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推进“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战略部署,依法履行职责,进一步提升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水平,切实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不断深化拓展“四讲四有”人大建设,为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人大力量,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一百周年。

省人大常委会今年的主要工作安排是:(一)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持续加强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严格落实向省委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做到一切重要工作、重要事项都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确保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到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落实到哪里。

(二)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现代农业园区、粮食安全保障、河(湖)长制工作、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革命文物保护等法规制定。推进反不正当竞争、中小企业促进、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医疗机构管理、工会等法规修订。开展铁路安全、街道办事处、妇女权益保障等立法调研。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等川渝协同立法,赤水河流域保护川黔滇三省共同立法。对契税适用税率等事项、推进人民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加强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等,依法作出决定决议。配合全国人大做好相关法律案的意见征集工作。完善立法论证、评估、听证制度,做好法规草案通过前和立法后评估工作。

(三)围绕大局强化监督。聚焦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紧扣省委关于“十四五”发展部署和“稳农业、强工业、促消费、扩内需、抓项目、重创新、畅循环、提质量”的工作思路,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做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等重点任务,进一步创新监督方式、拓宽监督渠道、提升监督效能。开展国防、消防、古树名木保护、水利工程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旅游高质量发展及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进展、粮油产业推进、现代种业发展、西部金融中心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七五普法”总结和“八五普法”工作安排等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省监委专项工作报告,省法院、省检察院半年重点工作情况汇报。深化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加强对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强化审计整改情况监督。

(四)深化代表工作。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省人大代表工作的具体措施。健全代表联络机制,加强常委会、专委会、办事工作机构同人大代表的联系。按照“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和“既要重结果,也要重过程”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议案建议工作。组织开展代表视察调研活动,加强川渝代表互动,开展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建设情况调研。积极开展代表专业小组活动。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工作。加强代表履职培训,组织代表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完善代表履职平台建设。

(五)提升自身建设水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各级党组织建设。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推进“四讲四有”人大建设。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宪法法律学习。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严明纪律作风,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人大干部队伍。开展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落实情况调研,督促各级各有关方面落实省委部署。自觉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密切与市县乡人大的联系,指导县乡人大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继续推进与周边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立地方人大议会友好合作关系,加强与国外地方议会、友好组织、侨团侨领的交流合作。

各位代表,新时代使命光荣,新征程催人奋进。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坚守初心、担当使命、扎实工作,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投身治蜀兴川宏伟事业,为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胜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 四川日报
终审:何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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