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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来源:20050518四川人大网 发布时间:2019-05-23 09:56:58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04年,全省检察机关在中共四川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 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级人大的监督下,在政府的支持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揽检察工作,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认真贯彻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始终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进一步强化守法监督、执法监督、司法监督,强化监督制约和监督能力,在深入推进“三个转变”,实现四川发展新跨越进程中,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强化守法监督,确保社会稳定

守法是实现法治的基础,是确保社会稳定的根本,是履行法律义务和行使法律权利的有机统一。去年,全省检察机关不断强化守法监督,通过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依法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共审查批捕犯罪嫌疑人38009人,提起公诉40732人。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组织利用“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和杀人、强奸、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批捕3152人,起诉2952人;严厉打击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捕19671人,起诉20095人;严厉打击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活动,批捕2244人,起诉2002人;严厉打击虚假注册资本、抽逃出资、非法经营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批捕668人,起诉705人。积极参与打击制售有毒有害食品、伪劣药品综合整治联合行动,组织开展了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立案监督专项行动,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25件。强化追诉职能,通过审查案件,依法追捕796人,追诉225人。华蓥市检察院在审查一抢劫案时,发现该市双河镇村民向桂林涉嫌抢劫犯罪未被追究,经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向被判处死刑。

依法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着力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通过审查案件,依法不捕3594人,不诉821人;组织开展了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专项活动,共查办106件134人。着力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利。对土地征用中侵害农民利益、城市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国企改革中侵害职工利益、工程建设中侵害农民工利益的问题依法监督,立案查办其中的职务犯罪42件58人。着力保护青少年等社会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宜宾县检察院等20个单位被评为全国、全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集中清理纠正了未按规定交付执行的未成年犯333名。着力保护涉法涉诉群众的切身利益。组织开展了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专项行动,排查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361件,已结案347件,依法做出退赔、抗诉和立案监督决定42件,对原决定正确的案件依法调解息诉;认真落实检察长接待来访和控告申诉案件首办责任制,全年处理来信来访26194件,一批上访老案得到解决。成都市龙泉驿区检察院接待6起涉及拖欠300余名农民工工资的上访案件后,积极引导他们通过法定程序维护合法利益,依法支持其提起民事诉讼,追回拖欠工资36.7万元,维护了农民工的利益和社会稳定。

二、强化执法监督,促进廉洁从政

执法是实现法治的核心,是促进廉洁从政的关键。强化执法监督,从严查办职务犯罪,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至关重要。去年,全省检察机关坚持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不断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2055件2462人,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61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2.7亿元。省检察院在去年召开的全国检察长座谈会上,介绍了做法。

突出查办大案要案,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共查办大案1137件,同比上升11.1%;查办县处级以上要案207人,同比上升46.8%,其中厅级干部10人。成都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部长高勇(正厅级),在担任副州长、证监会贵阳特派办主任期间,涉嫌索贿受贿1000余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上千万元;凉山州委原副书记曹永葆,涉嫌受贿160余万元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省机械设备成套局原局长郑安卡(正厅级),巨额贪污、受贿;犍为县委原书记田玉飞,涉嫌巨额受贿,均被省检察院立案查办,郑安卡已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成都市龙泉驿区同安镇党委原书记朱福忠涉嫌受贿1300余万元、贪污400余万元,已被提起公诉。

突出查办妨碍市场经济的职务犯罪,推进“三个转变”。当前一些国家工作人员不依法管理市场主体、规范市场行为,却滥用权力,充当配置资源的主角,严重妨碍市场配置资源。省检察院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集中力量查办典型案件。甘洛县原县长巫林、县委原常委何玉彬等5人,在资源开发中越权审批,致使当地矿业秩序混乱,环境污染严重,安全事故频发。检察机关对其立案查处,推动了市场配置资源,仅10宗矿权拍卖,收益就达5亿多元。雅安市原副市长、汉源县委原书记汤福锦和县委原副书记白然高等人,涉嫌收受巨额贿赂后,利用权力配置资源,破坏平等主体的公平竞争,被省检察院依法逮捕,该案行贿人被立案侦查。资阳市天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何辉玉,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采取虚增债务,低价评估资产等手段,贪污国有资产330余万元,挪用公款153万元,经资阳市检察院立案查办后,被数罪并罚判处20年有期徒刑。

突出查办侵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着力解决事关民生的热点问题。严肃查办涉及“读书难”的职务犯罪189人。省内13所大中专院校45名工作人员,在教材教辅订购等环节,涉嫌贪污、受贿1200余万元,导致学生经济负担加重,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办。严肃查办涉及“看病难”的职务犯罪108人。原巴中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姜大富,收受药品经销商等人贿赂,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严肃查办涉及农民“增收难”的职务犯罪199人。蓬安县植保植检站专职检疫员杨顺金等人,明知某公司出售的300余万株柑桔苗无植物检疫证,不履行检疫职责,导致当地柑桔溃疡病流行,造成果农直接经济损失300余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

突出查办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渎职犯罪,促进依法行政。当前,少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越位、缺位、错位”,严重妨碍依法行政。去年,共立案查办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渎职犯罪402人,其中,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中暴露出的渎职犯罪49人。青白江区环保局原副局长宋世英等人,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对沱江流域特大水污染事故负有环境监管失职责任,被提起公诉。峨边县水利局原局长刘天华,滥用职权,擅自强行废止合法采砂许可证,最终酿成2人死亡的自杀性爆炸事件,被判处有期徒刑。自贡“3.31” 造成15人死亡的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后,经查明,与市车管所签证科长胡新奇玩忽职守,不按审批职责办理驾照有关,胡被判处有期徒刑。

立足检察职能,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23个重点行业开展“系统预防”。省检察院撰写的关于系统预防的调研报告,引起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在225个重点工程中开展“同步预防”,配合相关执法部门,加强对工程规划、项目审批、招标投标、材料采购等环节的监督,探索并建立建设领域廉洁准入制度,促进发包、承包、监理单位完善内控机制。强化“个案预防”,提出检察建议1004份,促进发案单位堵漏建制。加强预防职务犯罪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举办讲座700余次,与有关部门配合,建立警示教育基地47个,组织警示教育活动400余次。

三、强化司法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司法是实现法治的保障,是维护公平正义的“天平”。强化司法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保障国家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是检察机关的法定职责。

强化侦查监督,依法纠正有案不立和违法插手经济纠纷。通过立案监督程序,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057件,其中,杀人、抢劫、故意伤害等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案件564件,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案件125件;对侦查机关利用刑事手段违法插手经济纠纷等不应当立案而立案问题,加强监督,依法纠正317件。同时,监督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566件。

强化刑事审判监督,依法纠正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以及审判程序违法。对认为量刑畸轻畸重、有罪判无罪的案件提出抗诉153件,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违法意见35件。宜宾市检察机关在对一罪犯执行死刑临场监督时,发现法院对已提出上诉的被告人没有进行二审,直接进入死刑复核程序,违法决定对其执行死刑,当即建议暂缓执行。此后法院撤销了死刑执行命令,依法启动二审程序,维护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强化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监督,依法纠正裁判不公。认真审查处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对认为裁判不公的提出抗诉594件,其中省检察院抗诉88件;对认为裁判正确的2145件案件,认真做好当事人服判息诉工作。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24件。

强化刑罚执行监督,依法纠正监管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全省检察机关对2002年以来所有的54610件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案件逐一进行清理,提出纠正意见498件,已纠正412件。对刑罚执行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79件。不断完善防范超期羁押的工作机制,继续保持全省政法机关各办案环节“零超期”。

强化司法行为监督,突出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共查办191人。威远县碗厂镇派出所民警梁德忠,明知清溪夜总会老板逼迫一15岁被拐卖少女卖淫,不但不履行解救职责,反而徇私枉法作“民事调解”,经检察机关查办后,被判处有期徒刑。成都法官曾林,涉嫌在办案中受贿170余万元,向上级院法官介绍贿赂16万元,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办提起公诉。

四、强化监督制约,保证公正办案

全省检察机关认真接受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的外部监督,同时有针对性地加强内部监督制约。

自觉接受人大的权力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全省检察机关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552次,邀请代表、委员视察425次。省检察院向省人大常委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专题报告了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和开展刑罚执行监督的工作情况,向全国人大执法检查组、省人大汇报了贯彻执行宪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的情况。省检察院对受理的32件议案、提案和转办的案件,逐件督办,现已办结30件,另外2件正在办理中。

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全省检察机关主动将自侦案件中拟作撤案、不起诉处理和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468件案件,全部提交人民监督员监督,进一步显现了人民监督员制度在保证办案质量、促进公正执法等方面的强大生命力。去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成都召开了试点工作现场会。省检察院积极协助省人大内司委开展地方立法可行性调研,省人大常委会在全国率先通过了《关于加强全省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试点工作的决议》。

自觉强化内部监督制约,进一步规范办案行为。为了加强对职务犯罪侦查的监督,由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组织开展了自侦案件撤案、不起诉和法院判无罪案件暂扣、冻结款物专项检查。共清理涉案金额8129万元,对未处理的22件物品和315万元,己全部退还当事人或上缴财政。为了加强对公诉工作的监督,由控申部门组织开展了不起诉案件专项复查活动,对公诉部门2003年作出的955件1186人不起诉案件,逐案复查,对确有错误的案件依法进行了纠正。为了防范检察权滥用,开展了案件质量评查,对2001年以来是否有超越管辖办案、违反程序办案、利益驱动办案、违法插手经济纠纷问题进行了专项清理。坚持从严治检,对34名违法违纪干警依法依纪予以严肃处理。成都市检察院法警杨序学,冒充反贪局领导,伙同他人敲诈勒索被举报人,被判处有期徒刑。

五、强化监督能力,提高监督水平

强化法律监督,能力建设是根本。去年,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省委提出的“举旗帜、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总体要求,不断强化自身监督能力,提高监督水平。

举旗帜,以理论武装为关键, 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通过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强化了“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通过深化“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教育活动,着力解决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相关联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了法律监督意识;通过碰硬处理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善监督,失职渎职的干警,对工作不负责任办错案的,提请人大依法免除其检察员职称,进一步强化了职业责任意识。通过教育活动,涌现出南充市检察院反贪局局长杨子富、屏山县检察院女检察官李帆等一批执法为民的先进典型。

抓班子,以建章立制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在全国检察系统率先建立起巡视督查制度,目前己完成对两个市级检察院班子的巡视工作,查实和处理了一批问题,澄清是非保护了干部。建立起下级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向上级院党组集体述职、重大工作失误检讨、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有3个市级检察院班子因监督不力导致错案,集体到省检察院检讨。建立了市级检察院班子成员任前考试制度,已对两批拟任人选进行了考试。

带队伍,以人才强检为载体,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强化实战练兵,分别组织了全省 “十佳”公诉人、侦查员、办案能手、书记员的业务竞赛,并着手从中遴选优秀人才到省市检察院工作;强化在职培训,在成都集中培训了193个基层院检察长、分管自侦工作的副检察长、反贪局长、渎检处(科)长;强化激励机制,使司法考试和学历教育通过率大幅上升。同时,加大选调优秀大学生和公开招录干部的力度,共有247名大学生充实基层。

促发展,以创新机制为动力,进一步推进检察改革。深化检察工作机制改革,驻监狱检察室改由市级检察院派驻,保证了机构、人员、监督三到位;检察鉴定权统一由市级以上检察院行使,取消对外司法鉴定,提高了鉴定质量;加强外部协调配合,积极推动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相衔接的机制,强化了对经济犯罪的追诉实效,去年7月以来,共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交涉嫌犯罪案件39件44人。基层检察院通过引入国际质量管理体系,推进了由传统经验管理向现代科学管理的转变。

各位代表,全省检察工作取得的新成效,是党委坚强领导、人大加强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人民群众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检察院和全省检察干警表示衷心感谢!

2004年,全省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

一是面对加速转型期的大变革,如何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确保社会稳定,研究不够,监督不力。当前,正处于人民内部矛盾凸现、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和社会利益分配的不均衡,使得利益冲突明显加剧,征地拆迁、企业改制等方面的矛盾不断增多,各类社会群体的利益诉求难以完全满足,特别是一些群众的合理诉求与他们的不合法方式交织在一起,多数人的合理诉求与少数人的无理取闹交织在一起,群众的自发行为与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插手利用交织在一起。对此,检察机关如何强化法律监督,才能既促进改革发展和稳定,又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调查不够,认识不深,监督不准。

二是与发展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监督能力有待提高。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改革,实质上是一场革命。这对检察工作提出了全新的挑战。当前,作为市场经济标志的合同关系,往往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相交织,使法律监督难度更大。检察机关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重刑事轻民商、重身份轻契约、重服务公有制经济轻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等传统司法观念,还没有根本转变;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属性和特点,了解不多,知之不深,导致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新型犯罪构成要件把握不准,对该不该监督、该如何监督心中无数。

三是法律监督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有效整合监督资源的意识不强,综合运用监督手段的能力不够,没有很好形成法律监督合力。有的对在国有企业重组改制、破产和经营活动中,运用“市场化”手段侵吞国有资产的职务犯罪查办不力;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新型渎职犯罪危害性认识不足,查办不及时。有的对社会治安的严峻形势认识不清,依法打击犯罪的主动性不强,在办理具体案件时,重审查证据的证明力,轻审查证据来源的合法性,把关不严,导致个别案件错捕、错诉。一些地方特别是三州民族地区,经费紧、装备差、保障难,影响了法律监督实效。

四是班子和队伍建设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部分院班子成员安于现状,只满足于完成上级的规定目标,没有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少数干警执法行为不规范、不文明,有的为了突破案件,不按规定程序收集证据,扣押与案件无关的物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引进、培养人才的机制不健全,一些贫困地区基层检察院出现了检察员断层的现象。

各位代表,面对新任务新挑战,2005年全省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以及省委八届四次全委会和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按照本次人代会的要求,紧紧围绕建设法治四川、和谐四川,深入推进“三个转变”,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观,深化“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主题,全面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实现四川发展新跨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第一,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观,从根本上解决为谁执法、怎样执法的问题

一步强化党的领导是根本政治保证的观念。把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与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统一于检察工作全过程,把强化法律监督职责与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贯穿于执法办案工作始终,确保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进一步强化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观念。人民群众是立检之本、力量之源。检察权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我们将认真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满腔热情地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执法,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进一步强化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执法的观念。正确处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正确处理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关系,正确处理办案数量与办案质量的关系,正确处理执行实体法与执行程序法的关系。坚持办案中的唯物辩证法,不断推进检察工作协调发展。

进一步强化监督者也要接受监督的观念。依法治国的重点是依法治官、以法治权,而不是以法治民、以权治民。我们要增强接受权力监督和社会监督的自觉性,完善接受外部监督的工作制度和长效机制,确保检察机关公正执法。

第二,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

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以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在全省检察系统深化执法为民的宗旨教育、检察职业道德教育、纪律作风教育,着力解决执法思想、执法观念、执法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深入推进巡视督查制度,省检察院年内将完成对10个市级检察院领导班子的巡视督查。建立从下级检察院遴选优秀检察官、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竞聘主诉检察官制度。深入推进队伍专业化、执法规范化、管理科学化。不断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依法办案的能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不断提高化解矛盾的能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不断提高协调配合的能力,形成法律监督合力;不断提高开拓创新的能力,增强法律监督的效果。

第三,努力实践检察工作主题,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进一步贯彻严打方针。继续重点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及有组织犯罪,把“两抢一盗”等侵财性犯罪作为重中之重,增强群众安全感。坚决依法惩治各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重点打击金融诈骗、非法集资、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活动。同时,正确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未成年人犯罪、初犯、偶犯、过失犯,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采取轻缓的刑事政策从宽处理,能不捕的依法不批捕,能不诉的依法不起诉,以便节约诉讼资源,有利于集中力量打击严重犯罪,有利于挽救失足者,有利于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进一步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集中力量查办有影响、有震动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严肃查办严重经济犯罪背后的受贿、徇私舞弊等职务犯罪案件;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金融、土地管理等领域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在国有企业重组改制、破产和经营活动中贪污、挪用、私分国有资产的职务犯罪案件;玩忽职守、滥用职权造成重大损失和侵犯人权的职务犯罪案件;重大责任事故、重大违法案件中暴露出的职务犯罪案件。从严查办行政执法人员新型渎职犯罪,形成用权受监督、侵权必追究的社会氛围,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

进一步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落实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障、监督是关键的要求,既从严治标,更着力治本,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加强对职务犯罪发案原因、特点、规律的研究,积极开展个案预防。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预防和系统预防。运用检察建议推动有关单位、行业完善内控机制。运用典型案例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

进一步强化诉讼监督工作。继续加大对有案不立、以罚代刑和违法插手经济纠纷的监督力度。加强对侦查活动中严重违反程序、侵犯人权问题的监督。加大对明显错判案件的抗诉力度。加强对刑罚执行活动的日常监督,坚决查办发生在监管场所的职务犯罪。

第四,紧紧围绕公正司法,深入推进检察改革

认真贯彻中央有关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坚持检察改革的正确方向,警惕别有用心的人打着依法治国的幌子否定党的领导,打着司法改革的旗号否定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围绕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司法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出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新思路,开拓法律监督工作的新领域,探求法律监督工作的新举措,开创法律监督工作的新局面。

各位代表:面对依法治国的新形势,在立法、守法、执法、司法和法律监督的法治体系中,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任务更加繁重。全省检察机关决心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以代表、委员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为动力,知难而进、求真务实,为实现四川发展新跨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20050518四川人大网)  

来源: 20050518四川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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