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2-19 09:32:51

关于四川省2022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2022年9月29日在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

来源:四川在线 发布时间:2022-11-12 22:46:21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四川省2022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2022年9月29日在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

四川省财政厅厅长 陈书平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省人大常委会安排,受省政府委托,现就2022年预算调整方案报告如下,请审查。

一、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举借规模

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允许我省增加发行2022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56亿元。为支持重大项目建设,省政府拟新增举借专项债务356亿元,并全部转贷市县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等有关规定,省政府在限额内举借债务,报省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以上2022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356亿元,请予审查批准。

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和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批准新增举借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2304亿元后,全省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17353.1亿元。加上本次拟新增举借的专项债务356亿元后,全省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将增加至17709.1亿元,保持在财政部核定我省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债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

二、2022年预算调整变动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等有关规定,地方政府债务由省政府举借,全额纳入省级预算管理;市县政府使用债务由省级转贷,纳入市县预算管理。

按照上述规定,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相应发生以下变动: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的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2424亿元,未发生变动;此次新增专项债务收入356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增加356亿元,由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的5644.9亿元变动为6000.9亿元。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4940.7亿元,加上本次新增专项债务收入对应安排的支出356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变动为5296.7亿元;加上专项债务还本、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等704.2亿元后,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由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的5644.9亿元变动为6000.9亿元,收支平衡。

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相应发生以下调整: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61.4亿元,未发生调整;此次新增专项债务收入356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增加356亿元,由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批准的2454.2亿元调整为2810.2亿元。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批准的省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121.3亿元,未发生调整;加上转贷市县专项债券2688.9亿元后,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由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批准的2454.2亿元调整为2810.2亿元,收支平衡。

以上2022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请予审查批准。

三、加强政府债务管理

当前全省处于拼经济、搞建设的关键阶段,新增举借专项债务筹措资金,将为重点领域重点项目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下一步,财政厅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意见〉的通知》《四川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切实做好专项债券分配、发行、使用等工作,持续强化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风险管控,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审查意见和相关决议决定,为稳定全省经济增长提供有力支撑。

(一)有序组织债券发行。压实市县主体责任,督促各地加强前期要素准备,确保安排发行的项目具备形成实物工作量和资金支付条件。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协调联动,加强对市县项目成熟度的审核把关。提前制定债券发行计划,做好项目准备、债券评级、信息披露等前期工作,力争在10月底前完成发行工作,尽快发挥债券资金效益。

(二)聚焦重点支持方向。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点保障省级重大项目第四季度资金需求,优先支持项目推进快、资金使用好的在建项目和前期工作准备充分、可立即开工的新项目。优先支持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发挥专项债券撬动作用,扩大社会投资。

(三)强化资金穿透式监管。深入推进专项债券穿透式监管,用好“日监测、周调度、旬督导、月通报”机制,推动专项债券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强化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负面清单管理,严格落实违规使用地方政府债券处理处罚机制,强化财经纪律执行和预算硬性约束,确保债券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四)加强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严格落实政府债务偿还责任,确保到期政府债务及时足额偿还。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有序稳妥化解存量。动态监测评估债务风险,强化监督考核问责,定期开展调研督导,督促债务高风险地区加大化债工作力度。

来源: 四川在线
终审:何晓波
分享到:
关闭本页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